《水电工程技术术语》安全与应急、节能部分成果讨论会在北京召开
2018年11月21日,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(以下简称水电总院)在北京组织召开了《水电工程技术术语》(以下简称《术语》)安全与应急、节能部分成果讨论会。参加会议的有中国电建集团北京、西北、华东、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。
根据《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(修)订计划的通知》(国能科技〔2009〕163号)和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<国家工程建设术语标准体系表>(征求意见稿)意见>和推荐第一起草单位的函》(建标标函〔2018〕44号)的要求,由水电总院组织《术语》的修订工作。2018年4月水电总院组织召开了《术语》修订启动会,明确了编制要求和分工安排;2018年10月,水电总院组织召开了《术语》成果讨论会,对《术语》章节目录进行了梳理,对部分成果进行了讨论。根据上述两次会议成果,编制单位于2018年11月提出了《术语》安全与应急、节能部分初稿。
会议听取了中国电建集团中南、华东、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成果主要内容的汇报,经认真讨论和审议,会议认为编制单位提交的成果总体符合标准编制要求,并提出了成果修改意见,同时根据进度安排要求各编制单位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成果提交水电总院。
会议现场(一)
会议现场(二)
(责任编辑: 吴喜 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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